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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讨论结束)食品安全大家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07-9-24 01:00 解除限时置顶
我觉得配方被抄袭,工艺难再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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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
  分装食品常常都标“请见外包装”,可作为消费者,称斤买到分装食品怎么有日期可言,
有的还是没有分包装的,比如散装的大米,瓜子,生产日期就是消费者在超市称量后所打的日期。。。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按规定标注食品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赶紧哦,除了在绿色食品、比较知名的企业产品有标明,其他的真的很少看到。
  有的标的一点都不规范。。
     还有的做点宣传,让群众多多认识这标示的重要,是他们选者商品的参考,这样商家也会自觉去标示。。因为我发现就我身边的亲人,外婆啊从来不在乎那营养标示的。。


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 “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类属)名称;


  这条看不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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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男孩 粮票 +10 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2007-9-20 15:22
~漂流过海,追逐梦想~
~餐饮美食,你我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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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n100 于 2007-9-17 21:25 发表
大家都认为没什么区别,下面是我个人的理解,请斧正。
与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相比,《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以下不同:
1、《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取代原总局公布的《查处 ...
如果认为GB有缺陷或不清楚,不如直接更改此标准,不要画蛇添足
如果认为需要制订罚则,那需要联合其它执法部门共同制订,否则其它部门也制订一个规定,叫企业无所适从。而且据说卫生部门正在准备营养标识管理规定。。。
中国需要的是先进、合理、及时的执行标准,不是各个部门纷纷制订罚则。有哪个部门说如果我的规定颁布后,市场上还充斥着违规的东东,我就要承担行政不作为的具体罚则,那我们老百姓、企业都会热烈欢迎新规定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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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男孩 粮票 +5 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2007-9-2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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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tyzcwj 于 2007-9-20 11:01 发表
"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
这样对一些 ...
个人觉得不必担忧,因为此规定“具体标注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就是按GB7718中的规定执行,而GB7718除了规定各种配料应当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外,同时规定添加量在2%以下的配料可以不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标示。而通常企业配方中的机密并不在大料上,往往机密在添加量很小的配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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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男孩 粮票 +5 欢迎参与技术讨论 2007-9-20 13:46
追求食品安全是一条永远没有终点的不归路!!同道者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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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ukala 于 2007-9-20 12:56 发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
  分装食品常常都标“请见外包装”,可作为消费者,称斤买到分装食品怎么有日期可言,
有的还是没有分包装的,比如散装的大米 ...
有几点个人理解,可能不完全对,请大家指正。
1、对于分装食品的标识问题确实较难理解,个人认为如斑提到的在超市里称斤卖给消费者的食品其实不是预包装食品,因此不执行GB7718,但必须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按规定内容应该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包装上”做出标识,目前小袋装的糖果、饼干等已经可以做到在最小的小包装上标识,但对于大米等散装产品确实较难实行,个人觉得可考虑:厂家提供足够多的与大包装日期相同的小标识单,让超市等终端销售者在称给消费者时随手贴在袋子上再给销售者。
2、关于热量和营养表标识,规定是指当“ 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如果你不标注“营养”、“强化”字样,是不需要标注营养素和热量的,这两项恰好也是GB7718推荐标识的内容,因此还是鼓励大家将其标上好。
3、关于多做宣传、让老百姓清楚这点,我很赞同!!
4、关于“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 “地区俚语名称”或者“商标名称”等的标注问题的理解,例如有一公司推出一橙汁饮料新创名称为“酸酸爽汁”,此时由于消费者不清楚“爽汁”是啥东西,因此要在“酸酸爽汁”邻近位置用同一字号标注“橙汁饮料”。不知道说这样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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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实男孩 粮票 +10 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 2007-9-20 15:23
追求食品安全是一条永远没有终点的不归路!!同道者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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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前面同仁的意见,感觉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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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出台法规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呢?我想法律多频不能证明我们的体系完善,关键是我们有多少法规能够真正有效实施?不过,可以看到我们的法规在向着有效实施的方向前进!
Lena Tian

生命已经打开,我要一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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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罚则,质量技术监督多了条罚款创收的路子......................不好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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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仔细的学习了以上各位的意见,真是受益匪浅呀,我个人的认知并没有那么深,看了大家的讨论,让我多想了很多的东西,现在真的觉得做好标识的规范并不是某一方面的事情,而是需要很多方面共同努力来完成的,希望这段路不会太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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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相应的标准规定是好事,但责权利要落实到具体部门,最好落实产品的真实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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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问题是老问题了。此管理规定在此时公布无非是强调的作用,也说明国家认识到标签问题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难题,所以有必要再强调一下。

1、很多企业添加了禁止添加的成分根本没有标识,其实他也不会标识出来。就像冰淇淋加防腐剂一样,我们有一些人甚至想都不会想到吧,质检部门也不会去查这种指标。这是监管的难题了,质检部门总不能每个产品都去查个底朝天找违禁添加物。就象当年的苏丹红一样,出了事了后来才增加苏丹红的检测指标这一项。

2、还有一些成分企业怕消费者会反感没有标识或标识含糊,这需要一些细节上的规定还有显示公平的措施。当年复原乳要求标识的时候,一些企业担心它如果先标识就会对市场不利,所以都在拖着能迟就迟。这是如何鼓励企业和引导企业积极负责态度的一个难题。这种情况监管部门要及时介入奖惩分明显示公平。

3、还有就是标识考虑到消费者的需要。如何让消费者能更好的看懂标签很重要,这才是体现在监管目的所在。如果一些产品能象药品标识那样写上禁忌,如一些过敏源,还有转基因,那么消费者感觉不会一头雾水会更容易做出选择,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对食品行业信任感。

4、说到消费者,很多人不知道标识上一些指标的意义,他们又不是专业的,你也不能指望他们象我们一样判断食品的好坏。这一方面我们相关部门和媒体都可以做一些普及工作,如央视的每周质检报告就不错。

总之标签问题主要还是有标识什么、如何标识、标识为了什么的问题,要不断改善。
我绝不让头脑受到邪恶与绝望的引诱,我要用智慧和知识使之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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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相应的检查和检测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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