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无奈
GB2760是必要的,为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因为规定得太细太死,很多时候让人非常无奈.比如,
1.同样一个色素,允许用到A产品,却不能用于B产品.这其实很奇怪,都是吃进肚子的,来源于A或是B有什么区别?
2.国外进口的一些产品,尤其是中国不生产的产品,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已经申请备案的情况,用什么添加剂都被视为违法. 这种情况下只能去申请,但这个过程实在需要耐心.
3.我们进过一批西式调味粉,因含有日落黄被卡住了,其实日落黄在国内使用很普遍,但没有被批准可用于这类调味粉,于是我们就想按用途,作为烘焙食品馅料来报(GB2760规定烘焙食品馅料中可用日落黄),但海关说,你这个是调味粉,不是馅料,所以还是判不合格,难道非得莲蓉,红豆才能叫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