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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的建设对于临床实验室而言是生物安全防护的核心,因为多数实验室的建筑格局已经形成,实验室很难改变,实验室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具只要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也比较容易获得,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实验人员的安全观念及软件建设。二级实验室的操作要点如下:
1.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0.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 如卡介苗等;
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2.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3.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14.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5.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将以上要点归纳至实验室内务管理、尖锐器具安全使用、实验室消毒防护、标本采集运输、废弃物处理、工作人员防护、差错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中。
需要重申的是对于目前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医院检验科,认真学习国务院即将颁布的《致病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制定切实符合医院临床实验室或检验科实际情况的安全防护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首先实验室应对实验室的风险级别进行评估,保证提供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尤其对检验科内风险级别较高的、接触高危标本几率较大的区域如微生物和分子生物学室予以高度重视,切实保护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实验人员和环境被感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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