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evil0456 于 2025-5-9 08:07 编辑
本人所在企业是乳制品生产企业,企业人数在150-200人。
好久没有参加征文活动了,正好看到一个活动内容和自己工作休戚相关,遂随手一写,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近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GB 7718-202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25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同时发布,并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给企业消耗库余包装材料,逐步修改标签给予了较为充足的时间,现就对我们做了哪些,简单分享一下: 一、仔细阅读规章和标准,并分析更改的内容,主要变化涉及以下: | | | 1、标签强制标示字高不小于1.8毫米且字体的高宽比≤3。
2、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应在包装上设置独立区域具体标注
3、明确生产日期确定方式。
4、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特殊食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等食品标签信息。 | | 1、明确在标签上强调的配料应标示添加量或成品中含量
2、明确禁止声称产品中无或不含有不允许使用在食品的物质
3、明确禁止宣称0添加
4、明确要求标示保质期到期日
5、强制标示过敏原
6、鼓励数字标签
7、标签设计和审核应同时结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GB 28050-2025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1、强制标示增加了饱和脂肪和糖
2、使用了氢化油或部分氢化油应标示反式脂肪酸
3、营养成分表下方应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4、允许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以下信息进行补充说明。
———描述能量时,允许使用“卡”“千卡”“卡路里”等文字进行说明。
———描述钠含量时,允许使用“盐”字进行说明。
———描述脂肪含量时,允许使用“油”“脂”等文字进行说明。
———可以使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宝塔图形和核心推荐条目。 |
二、通知电商部门注意《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内容,自查自纠,按照办法执行。 三、修改企业内涉及标签内容的表格,示例如下: 四、查阅ERP系统,根据库余包材及销售量预估消耗时长,并列出计划逐步修改标签,正开发的新品包装按照新规开始执行。 五、包装打码开始按照《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行,同步执行字高、字宽及其比例要求。 综上,我们就是认真研读要求,并对其中相应的针对性条款同步发送给相应部门督促其执行,涉及包材消耗和变更的做好计划,及时实行。 最后再补充一下,因为我们的受委托加工产品也真想当一部分比例,所以委托加工尤其要注意两点: 1、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委托加工的产品使用的条码应由委托方提供,而不是使用受托方的条码,且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双方信息。 2、要注意企业所在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诸如本企业坐落福建,必须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例如第二十三条要求标识委托和受委托双方的联系方式,但是很多委托企业不喜欢标签上有受托方的电话,那么我们根据GB 7718的问答,以邮政编码的方式标识我方做为受托方的联系方式代替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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