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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香辛料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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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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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里面说,添加量不超过2%的各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的) 可以直接标示为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料”,那如果我香辛料中,其中一项超过了2%,我单独标识,其它的我标示为香辛料类, 如下:配料表:猪肉、鸡胸脯肉、饮用水、黑椒腌料、淀粉、大米、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香辛料、辣椒、三聚磷酸钠

,这样标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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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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