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cslantian 于 2026-8-20 11:00 编辑
【食品标签来找茬】第28期-竹叶青苹果汁饮料|2025新标版05期
本期找茬标签:
本期提示: ※本期不少于 8 处不合规 感谢 @小蘑菇丫 的素材
活动规则: 1、依据:GB 7718-2025、GB 28050-2025、《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找出标签中不合规之处,包括并不限于:标签的完整性、准确性、广告语等; 2、标签中以"×××"字符代替的内容,不考虑其合规性; 3、商品条码仅作示例用,不考虑其条码号的准确性;字符高度不考虑; 4、已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直接回复问题点即可,下一期开始后解除设置,同时公布上一期的答案。
活动奖励: 1、每找出1处不合规奖励2粮票。 2、全部答对的额外奖励3金币。
2025新标版05期 ·答案参考 ※ 答案仅作参考,由于水平所限,内容可能存在疏漏或偏差,欢迎大家交流探讨! ━━━━━━━━━━━━━━━━━━━━━━━━━━ 【问题 1】 “低卡路里”不符合营养成分含量声称条件。 ▶ 答案解析 依据GB 28050-2025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限制性条件,“低卡路里”含量要求≤170kJ/100g(固体);≤80kJ/100mL(液体)。该产品为液体饮料,实测能量 148kJ/100mL,超出液体品类限值,不满足“低卡路里”营养声称的合规条件。 ━━━━━━━━━━━━━━━━━━━━━━━━━━ 【问题 2】 主展示版面突出标示“青苹果”相关字样,未对该配料做定量标示。 ▶ 答案解析 依据GB 7718-2025的4.4.1条款:在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添加或含有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应采用在配料表中明示或附加文字说明的形式标示该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青苹果在主展示版面特别强调,需要对该配料或成分定量标示。 ━━━━━━━━━━━━━━━━━━━━━━━━━━ 【问题 3】 营养成分表项目中1+6字体、字号应保持一致,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无须加粗。饱和脂肪、糖同为强制项,一并无需特殊突出标示。 ▶ 答案解析 依据GB 28050-2025,只有标示1+6以外的营养成分时,才需要采取增大字号、改变字体(如加粗等)或调整颜色等形式处理。 4.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和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 6.2 当标示4.1以外的营养成分时,应采取增大字号、改变字体(如斜体、加粗、加黑)或调整颜色(文字或背景颜色)等形式使4.1强制标示内容更加醒目。 ━━━━━━━━━━━━━━━━━━━━━━━━━━ 【问题 4】 委托生产时,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当在紧邻位置。 ▶ 答案解析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上应当在紧邻位置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在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者“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字样。 ━━━━━━━━━━━━━━━━━━━━━━━━━━ 【问题 5】 委托加工时,受委托生产商名称前应冠以“受托方”“受托单位”等明确委托关系的字样。 ▶ 答案解析 参考4答案解析。 ━━━━━━━━━━━━━━━━━━━━━━━━━ 【问题 6】 缺少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 ▶ 答案解析 依据GB 7718-2025的4.1、4.9条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属于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内容。缺失受托生产者 SC 编号属于标示要素不全。 ━━━━━━━━━━━━━━━━━━━━━━━━━━ 【问题 7】 淡竹叶 ≠ 竹叶,淡竹叶与竹叶分属不同植物物种,主展示版面突出标注“竹叶”易造成消费者认知误导。 ▶ 答案解析 目前食用竹叶主要依据四川省发布的“DBS51/ 010-202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竹叶粉”,明确“以禾本科竹亚科植物牡竹属(Dendrocalamus Nees)的梁山慈竹(Dendroclamus farinosus)和箭竹属(FargesiaFranch.emend.Yi)的箭竹(Fargesia)叶片为原料。”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淡竹叶为禾本科植物淡竹叶Lophatherum gracile Brongn.的干燥茎叶。《中国植物志》记载,禾本科 - 假淡竹叶亚科 - 淡竹叶属。 可见,食用竹叶(竹亚科)与淡竹叶仅同属禾本科,亚科、属均不相同,二者亲缘差距悬殊,绝非同一物种。不可因名称均带有 “竹叶”二字便混为一谈,类似常识:西葫芦 ≠ 葫芦、玉米 ≠ 米、夜开花 ≠ 花。标签将淡竹叶简写为 “竹叶”,易造成消费者对原料种类的误判,违反标识真实准确原则。 ━━━━━━━━━━━━━━━━━━━━━━━━━━ 【问题 8】 商品条形码紧贴瓶底部,与邻近边缘的间距<8mm(不符合GB/T 14257-2025标准要求)。 ▶ 答案解析 参考GB/T 14257-2025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放置要求》第5.3条:条码符号与商品包装邻近边缘的间距应不小于8mm且不大于100mm。 ━━━━━━━━━━━━━━━━━━━━━━━━━━ 【问题 9】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尚未实施,按照现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产地”目前还需要标示。 ▶ 答案解析 旧规(现行强制):产地需标注至地市级地域,示例: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 新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2027年3月16日实施):取消独立 “产地” 标示要求,仅保留完整生产者地址标注。 过渡期兼容建议:2027年3月16日新规落地前,标签需满足现行规章产地标注强制要求;企业可兼容新旧规则同时标注生产者地址 + 产地,降低过渡期合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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