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最近非常流行的饮料C100中发现:
配料表:水,白砂糖,果葡糖浆,浓缩柠檬汁,柠檬酸钠,维生素C,食用香精,维果灵。
通过搜索,发现维果灵是防腐剂:二甲基二碳酸盐。而维果灵是某公司的商标名称。
而令我震撼的是:卫生部今年五月二十九日的关于GB2760-2007的勘误公告:”二甲基二碳酸盐“改为:“二甲基二碳酸盐(又名维果灵)”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pw10807/200805/35632.htm讨论:1.在2008年5月29日以前,标注“维果灵”是否合法。
2.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GB2760中使用商标名作为作为食品添加剂名称是否合法合理。
3.卫生部或者GB2760是否可以“公关”?
4。你若果事先不知道维果灵是防腐剂,看名字你会想象它是什么?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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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nsecteater 于 2008-11-21 21:53 编辑 ]

C100.jpg
GB2760卫生部勘误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