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868|回复: 17

[求助] 馒头作为糕点申请SC时,需要制定审查细则吗?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40

主题

2058

帖子

7495

积分

食坛知名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食坛知名勋章认证会员

发表于 2018-4-1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江苏省
分享:
馒头、包子之前总局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三)中已经明确纳入糕点申证单元中的蒸煮类,可以用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审查;16年23号公告出来后,给划出来单列一项: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们当地的食药监局说目前在用的糕点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不适用了,需要申报企业自己制定相应的审核细则。请问一下:我们当地的食药监局做法合理、合规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分享:

关于对地方特色食品等类别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pdf

358.8 KB, 下载次数: 37, 下载积分: 粮票 -1

评分

参与人数 0粮票 +5 收起 理由
石竹 + 5 手有余香分享费!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方式|手机版|Archiver|版权声明|隐私协议|食品伙伴网

GMT+8, 2026-10-20 09:09 , Processed in 0.176841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26 Comsenz Inc.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