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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三聚腈胺加入奶粉中、蜂蜜中渗果葡糖浆、蜂胶中加树胶、茶油中含致癌物、藕粉中加薯粉、油豆腐中加米粉、白酒中加辣精或甜味剂、火锅加添加剂料、青菜等蔬菜用了不知名的防虫杀虫剂、果树在生长期用了增加果子颜色的染料……我们的食品已经没有安全可言,我们相信政府一直在努力改变这种状况,我们的监管部门也一直在加大监管力度。但食品安全问题却依然存在,并层出不穷。在强力的监管压力下,反而被发现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却都是大事故。
那么食品安全的根源在那里?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说(也只能是“说”)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监管部门也制定、落实了许多企业是食品安全主体的规章条文制度。但这一切有用么?无实际用途。只是表面上的、只是增加企业制作材料,索取文件上的成本而已。如果食品安全问题就这样靠索取文件能解决,那就简单了。
食品安全的根源还是企业所有制问题。老板对企业的绝对控制,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它们的目的是什么?获取最大利润。资本的本性就不用我多说了,只要不会引起广泛关注、引起明显的、马上就有的伤害现象的、或者目前不能被检验出来的手段(说的好听一点是生产工艺、生产方法、生产配方),只要能有利润,还有什么不能用的,只要老板、资本方同意。会成为这个企业的“制胜法宝”,“密方”,会成为“高科技”的幌子而让我们无法辩别。而一但这些方法在同行业中广为应用后就是行业潜规则了,如果没有发生严重的伤害事故,你是无能为力的,包括我们的监管部门。
那么我们的监管部门是瞎子、聋子么?不是的,而是你低估了资本和老板控制员工的能力了。在“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社会真理信条下,会有人帮你监管部门砸自己的饭碗?即使监管部门侦察到信息去检查:就如当年“鬼子进村”一样来对付就不错了。查到了又什么样?不就是整改么!黑心一点的老板给你来个美人计、红包包、酒肉座……。在全民向钱看的氛围下你不腐败都难,你腐败被检察了又能去怪谁。况且现在的监管部门干部、人员,多不是从企业中来,缺少企业工作经历。在企业检查中又往往以相关规章条文为依据,死板刻薄,讲究表面规范,无助实际问题的解决,引起企业人员内心的鄙视和表面上的应承。这当然也是当前食品监管难的问题之一。
真有那么严历的监管部门么?三鹿奶粉被关闭了又如何?三聚腈胺不是在2010年重现江湖了么?所有问题就是缺少企业内部的监管,现在监管模式在最终的企业基层:还是叫老板来监管资本、自己监管自己,这不是笑话么?
所以,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管无论如何都是不及要害的,只要是有利可图,在抗美援朝时期不是有私营企业敢用普通棉花冒允消毒医用棉花作为军用物资么,此后果引起许多伤员感染?军用物资都敢作假,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的?所以只有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管才是最给力的!
企业如何有内部的监管机制呢?在目前的企业所有制、企业监管模式下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老板(资本)决定了企业中所有人的存在、薪资,企业中的所有人都必须以老板(资本)的意志为真理,都必须为企业这个小团体谋利而努力。那么在不改变现企业所有制情况下而具有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就完全不可能了么?不是的,老板(资本)可以对企业所有制绝对控制,但不能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任何控制力,即企业的化验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是国家监管部门的派出人员,在企业实施化验分析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这部分人员的工薪,福利应全部是由(监管)主管部门来放发的。那么这样做是否会增加企业或国家的负担呢?不会的,因为只是企业将质量、食品安全分析管理的成本费用部分上缴给监管部门,由国家来统一实施管理。只有这样的监管方法是适应我国的企业现实。那么我们食品安全情况才会真实地展现开来,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不是文件上的那么好,也不是如现在公众认为的那么差。我们的食品行业很传统、很朴实,当然也很落后。
这样的监管方式对大企业可以派出人员,小企业又什么办呢?监管单位可以几家行业性质相同的小企业,派出若干名检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设立化验室,对每批产品实施出厂检验。
可以说这样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是适应现阶段的企业所有制形式的。也是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更本方法。也是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监管模式。所以现在国家应该将现有食品企业中的检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全部收归国家编制,不足部分向社会、大学毕业生招考录用。
其实这种监管模式不仅对食品安全是有效的,对于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税务征收等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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