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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食品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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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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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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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准备生产一种食品,配料顺序为:猪皮(添加量大于50%)、花生(添加量大于20%)、水、泡椒(添加量大于10%)、食盐、味精、白砂糖。。。。。。猪皮的量明显比花生多,问题如下:

1 产品命名为泡椒花生猪皮,还是泡椒猪皮花生?  按照常规语文的角度,命名为泡椒花生猪皮,泡椒体现的口味,花生是配角,猪皮才是核心词汇。但可能与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2025版第十六条第(一款)不相吻合,这条说的当有多种动物源性食品原料时,应按照添加量多少的顺序命名。

2 生产许可:我司之前有0401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许可,还需要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生产许可?

3 食品添加剂限量,是执行熟肉制品,还是执行炒货及坚果类的类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GB2760问答第17条,具有多重食品属性的产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执行GB 2760,即如命名为泡椒花生猪皮,则执行熟肉制品类别,如命名为泡椒猪皮花生,则按照坚果类执行?

拜托了!想取名为泡椒花生猪皮,又担心一旦标签印刷,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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