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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谷氨酸钠是食品添加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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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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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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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产品有加味精,配料中有谷氨酸钠,是不是该写成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
辛苦的食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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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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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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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谷氨酸钠就是食品添加剂,如果写味精就不用放在食品添加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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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想仗剑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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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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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前 这个有过争论
好像味精是属于食品
谷氨酸钠 属于食品添加剂
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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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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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规定是模棱两可的,使用时一定要找到相对于的条款,即使你能找到两条相矛盾的条款也无所谓,只要照着其中一条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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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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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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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写味精,属于调味料,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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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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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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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味精,我们公司以前生产的酱包装袋上就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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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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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味精的话 审核的会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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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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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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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鲜味剂,不过现在很多都不当作添加剂,和食盐一样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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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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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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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的加的味精是纯度99%及以上的,要写食品添加剂:谷氨酸钠。如果不是就直接在配料里写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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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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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确实让人烦恼,同一个东西,竟然有两个不同规定……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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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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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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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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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应该算,味精的主成分不就是99%的谷氨酸钠么?!
好像空间没有了以前热了哈~~走了好多家也没有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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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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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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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确实有时让人哭笑不得,明明写个味精可以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它偏偏弄个谷氨酸钠,从一个调味料变成了食品添加剂,按照标识管理规定,在配料表中把安放在食品添加剂的位置,写“谷氨酸钠”一般消费者还真不知道那是啥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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