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应当向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提出申请。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对转备案申请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产品相关电子注册信息转送备案管理部门,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可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原注册人包括:(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前受理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其原料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申请该产品备案的原注册申请人;(2)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其原料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申请该产品备案的原保健食品注册人。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前受理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以及获得注册的保健食品,其部分原料或用量不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备案技术要求的,注册申请人或证书持有人同意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调整产品原料和产品技术要求,也可以作为原注册人。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后受理的注册申请保健食品,其原料已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且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原注册申请人不可以作为原注册人申请该产品备案。 材料列表: 1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保健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 原注册人申请产品备案时,如果原辅料不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或相关技术要求的,备案人应调整产品配方和相关技术要求至符合要求,并予以说明,但不能增加原料种类。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5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 5.1应提供经中试及以上规模的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检验报告。 5.2提供产品原料、辅料合理使用的说明,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制定符合相关法规的说明。 5.3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5.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6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原注册人产品备案,如果原批准证书或已申请注册的产品中有多个规格和食用量、食用方法的,备案时应填报一种规格,其他规格和食用量、食用方法在备案凭证中备注项下列出。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9.1检验机构应按照备案人拟定的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项目、方法等进行检测,出具三批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9.3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9.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相关检索材料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除应按国产产品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 1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13备案产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证明文件 14产品生产国(地区)或者国际组织与备案保健食品相关的技术法规或者标准原文 15产品在产品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16由境外备案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备案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扫描件。 17外文证明性文件、外文标签说明书等中文译本应当由中国境内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与原文内容一致。 18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委托书(协议)等应为原件,应使用产品生产国(地区)的官方文字,备案人盖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需经所在国(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19提供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以同时列明多个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