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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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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模式 |发表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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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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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拒绝的原因不同

  商标驳回是因为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者在先注册原则而被驳回注册的;但因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件或者违反禁止注册规定,才会不予受理。

  2.审查的阶段和对象不同

  商标不予受理仍处于前一阶段,审查更多的是实质性文件和证明文件,属于商标形式审查阶段;商标被驳回时,已进入商标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商标本身进行检索和比较,重点不会放在材料上。

  3.补救措施不同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材料正常的,发给《商标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发给《商标补正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将直接发出商标不予受理通知。此时,操作和补救已无法进行,只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商标局发给《商标驳回通知书》。如果商标申请人仍想继续申请,且驳回复审有成功机会的,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复审成功后,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将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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