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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轨迹lzi

[求助] 固体饮料是否可以作为食品加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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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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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迹lzi 发表于 2025-9-16 17:03
您好,请问这个说法有相关的法规或者公告支撑吗?

固体饮料属于复合配料,原料仅仅是物理搅拌混合,成分没有发生化学变化。
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
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
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
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
为:在复合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二)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
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品总
量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二十七、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如果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如何标
示?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参照问答二十六(二)标示;二是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
合配料中的各原始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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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纯芝士粉
法国天然香草籽、提取物
法国焦糖浆及焦糖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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